近日,漢台環食藥偵查大隊根據群眾舉報,在漢台區北一環一家用品店內,現場查獲10種假藥。
經調查,犯罪嫌疑人張某、張某某系夫妻關系,從2013年1月份開始在火車站附近經營兩家用品店。2014年8月,漢台聯合區食藥監局對全區用品店行業進行清理整頓,並告知廣大經營戶不得再經銷標有“壯陽”“延時”等功能的藥品。張某夫妻二人不但沒有規范經營,仍在店內繼續銷售假藥。為了逃避監管和擴大銷售,2014年二人在某網站注冊了兩家店鋪,向全國25個省市銷售假藥,涉案價值5萬余元。根據《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一條之規定,張某涉嫌銷售假藥罪。
黨員領導干部注意!中紀委通報過的這些“高檔消費”不能碰“高檔”一詞經常出現在中央和地方紀檢部門的中,那麼如何認定“高檔”呢?…【詳細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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